长沙理工大学法学专业2018级毕业实习指导书 毕业实习是法学专业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规范实习教学管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特根据学校及学院的相关实习规定,对法学专业2018级毕业实习作出安排,要求统一实施。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中的一门重要的必修课和综合实践课程,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等具有特殊作用。 法学专业的毕业实习是通过实习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能力,熟悉处理各种案件的具体程序,全面掌握各种文书的写作,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提高与各种人员勾通的能力等。 二、实习的内容和要求 (一)实习的内容 1.刑事诉讼:熟悉、掌握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的条件、程序、方法、要求和过程及弄事法律具体适用;公安司法机关和律师收集和运用证据的方法和过程;公诉机关和自诉人控告的技巧;辩护的方法和技巧;各种诉讼文书的写作及有关档案管理。 2.民事诉讼:立案的过程和要求;审判的过程和方式;民事诉讼代理的方法与技巧;各种诉讼文书的写作及有关档案管理;民事实体法的具体适应。 3.行政诉讼:立案的过程和要求;审判的过程和方式;行政诉讼代理的方法与技巧;各种诉讼文书的写作及有关档案管理;行政实体法的具体运用。 4.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的前提、要求和过程;行政执法的特征、方法和技巧;各种文书的制作及有关档案管理。 5、律师业务:了解律师事务所的基本职能和基本结构;了解律师办案的基本技巧,包括接待当事人、分析案情、撰写基本的法律文书、谈判等。 6、公司、企业、机关法律事务:了解公司法律顾问的基本职责;了解一般公司法律业务的基本类型、基本特点、处理方案等。 (二)实习的要求 熟练掌握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的基本程序,掌握公司、企业及政府机关基本法务工作处理方式方法;掌握各种法律文书的制作及归档;写作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等实习材料。 三、实习纪律 1.学生必须接受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按时完成实习任务,认真参加实习 动员与实习总结工作。 2.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3.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4. 对违反实习纪律或有关规章制度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教育,令其改正;对违纪造成恶劣影响者,必须立即停止其实习,并报学校予以处理。 四、实习的方式方法 统一安排,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补充。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相关实践经验的教师具体指导,完成相应的实习项目和任务。集中实习的,由指导老师现场指导;分散实习的,由指导老师远程指导。 五、实习地点选择原则及时间分配 1.实习地点选择原则:以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实习基地实习为主,以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习为补充。 2.时间分配:实习7周,在第1周-7周完成实习。掌握有关方面的实践方法和技巧,形成一定的感性认识,在指导老师的指导和带领下,到相关单位全面实际接触具体的法律实务,以实现毕业实习目标。 六、应提交的实习材料 实习材料应在实习完成后1周内全部交齐,实习档案袋内应包含的实习材料如下: 1.实习日记(手写) 须写在实习日记本上,整本写完后可另附纸。每篇日记注明日期。 2. 实习报告1份(手写) 字数要求不得少于5000字。 3.实习鉴定表1份 实习结束时学生应填写好《实习鉴定表》中的个人基本情况和“自我鉴定”栏目,须请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该表最后一栏“指导教师意见”由学校的指导老师填写。 4.实习指导书1份 七、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结合实习报告、实习鉴定、实习单位意见、指导老师的意见,自我总结和实际表现,按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几个等级综合评定。 八、实习指导教师 姓名 手机号码 申纯 13755055892 杜卫红 15873155411 刘文莉 13975116888 刘红柳 15907310733 孙亚贤 15974207824 陈骞 18627590288 刘明萍 13135115143 贾佳 15830969226 法学院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