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

无论是理论研究者还是实务工作者,法律人的基本工作,在于将既有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得出一个理性的法律决定。因此,法学方法论是法律人所应当具备的才能和技艺,通过这种技艺,善良与公正才能被恰当地转化为法律上的行动与裁判标准。本课程以相对成熟的德国法学方法论相关内容为基础,分三大部分进行讲授:导论、规范论、适用论。具体包括:法学方法论的概念与历史、法律概念、法律条文、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法适用的基本框架、法律事实、法的渊源、法律解释、法的续造、原则权衡。本课程的主要特色在于:首先,在内容设置上,完全依据德国传统中法学方法论的基本思路和框架来设置,结合实例的探讨,它注重的是课程的引导性和相关领域内“面”的普涉性,注重体系的完整性。其次,在授课方式上,采用案例+课程,因应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要求,可以不受课堂的空间与时间限制,让不特定数量的学生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来听课。最后,采取“老师引导与学生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建议修习本课程的学生完成一定的课外阅读。

课程通知 >>更多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