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

课程名称:综合实习 英文名称:Comprehensive Exercitation 课程编号: 0301001050 环节类别:实习 学 分:4 总 周 数:4 适用专业: 法学专业 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学认知实习、社会调查实训 {C}一、{C}目标 《综合实习》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学科专业课程,必修。通过综合实习需要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1.将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习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和学以致用;在实习中,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并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思维;通过参与到具体的办案的过程中,熟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其办案的法定程序和一般步骤,不断充实自身的专业知识。 2.通过实习这种教学方式,使学生增强对社会主义法制的感性认识,熟悉实体法及程序法的运用方法、程序,掌握证据甄别、运用的方法、技巧,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律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使学生充分了解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制度在保护生产关系、促进社会文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进而使学生坚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信念,致力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本课程是长沙理工大学一门重要的全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学生的必修课程。该课程面向本科二年级,共计4.5学分,由长沙理工大学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湖南省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研究基地、法学院组织开设,其主要内容是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 课程教学目标。一是素质目标:厚德育,铸就法治人才之魂,让在校大学生通过实践课程,参加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改过自新,让学生在感悟法治进步中坚定理想信念,在了解群众疾苦中磨练坚强意志,在奉献社会中增长才干。二是知识目标:强专业,筑牢法学教育之本,本课程依托《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课程内容与专业紧密相关,让学生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三是技能目标:重实践,强化法学教育之要,本课程紧密对接检察机关“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由人民检察院委托大学生作为社会调查员进行社会调查,改变了过去专业实习中学生只是作为辅助者的角色,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实践教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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