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

开课单位:法学院 课程名:外国法制史 英文名称: History of Foreign Legal System 课程号: 学时:32 学分:2 先修课程:法理学 宪法学 开课年级/学期: 一年级第2学期 课程负责人:刘红柳 授课对象: 法学本科生 课程类别: 专业选修 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 考查,总成绩=平时成绩*40%+考试成绩*60%。 指定或推荐教材: [1]林榕年,叶秋华 .《外国法制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第四版. [2] 郑祝君.《外国法制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第一版. 课程描述:(教学目的,主要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外国法制史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基础课程。本课程旨在提供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产生、发展与演变的基本知识,使学生了解外国历史上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基本内容、表现形式、主要特征及其相互联系,并掌握外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或者现在仍然在发挥影响的重要法系的发展演变、总体特征、历史地位等知识,加深对当代各国法制状况的理解。目的是了为总结外国历史法制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天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外国法制史》以时间特征为标准,共分四编,即古代法律制度、中世纪法律制度、近代法律制度和现代法律制度。作为一门描述世界各主要国家两千多年法律发展历史及其规律的学科,包含了丰富的知识和信息。通过它,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给人以启迪,帮助我们更加自觉、更为有效地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我们在大学期间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打好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学习好外国法制史课是不可缺少的。教学方式主要是充分进行开放性专题讨论、网络论坛、教学与科研一体化的立体教学方式,另外,全面完善课程纵深,以外国法制通史为中心,将外国法制史的教学与研究推广到比较法研究、部门法制史研究、国别法制史研究、法学史研究,形成涵盖法制通史、比较法、部门法制史、国别法制史、法学史研究的立体交叉的学科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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