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

《民法学》(一)(二)包括民法总论、债权总论、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和继承编。民法中的物权法部分和合同法部分会单独开课。第一部分着重介绍了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以及诉讼时效制度等;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了债的一般理论(合同部分单独开课);第三部分着重介绍人身权的一般理论、人身权与人格权(抽象人格权和各种具体人身权);第四部分着重介绍了侵权责任法与继承法。 以上内容分为上下两个学期讲授,第一学期主要讲民法总论和人格权部分;第二学期则介绍债法总论、侵权法编及继承法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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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学第四周上课通知 2020-03-07
  • 通知 2020-02-23
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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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中权发布了新的作业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 高中权发布了新的常见问题独立请求权与作为某项权利内容的请求权问题
  • 高中权发布了新的作业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2020.3.10)
  • 高中权发布了新的作业第一章 民法概述(作业题2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