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计(包括学年论文、大作业等)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课程知识来研究、解决一些具有一定综合性问题的专业课题。为加强全校课程设计教学管理,提高课程设计质量,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设计教学基本要求
(一)课程设计的教学要求
通过课程设计,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使用文献资料、及进行科学实验或技术设计的初步能力,为毕业设计(论文)打基础。
(二)课程设计任务书
课程设计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生效。 课程设计任务书应包括这几项内容:① 题目;② 已知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③ 工作量; ④ 工作计划; ⑤ 指导教师与教研室主任签字。
课程设计任务书的格式因课程设计类型和课程的不同而不同,具体格式由指导各门课程设计的教研室负责制定。
(三)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或论文)
对工程技术类的课程设计,设计图纸一般不少于1张A1图(或折合为A1图),另有设计计算说明书1份(一般不少于3000字);对文管类的课程设计(包括学年论文、大作业等),要撰写一篇完整的论文(一般不少于3000字)。
二、课程设计选题
(一)选题要求
1. 课程设计的内容应属课程范围,应能满足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与要求,能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2. 课程设计的选题应尽可能有实用背景,对模拟性质的“题目”应每年更新,不得重复使用。
3. 课程设计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工作量饱满,又经过努力能完成任务。
(二)课程设计题目可以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教研室主任审定。课程设计的题目也可以由学生自拟,但必须报教研室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组织管理
课程设计教学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学校、院(系)二级管理。
(一)教务处工作职责
1. 负责全校课程设计教学宏观管理,制定课程设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 组织编写和审查课程设计教学大纲,审查课程设计计划;
3. 组织课程设计教学检查以及协调课程设计教学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院(系)工作职责
1. 组织编写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指导书等;
2. 及时处理设计中出现的问题,撰写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3. 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4. 经常组织研讨课程设计教学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加强课程设计教学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三)教研室工作职责
1. 编写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教材或指导书等教学文件;
2. 安排指导教师,审定课程设计题目和任务书;
3. 组织课程设计成绩评定工作;
4. 考核全室指导教师的工作;
5. 认真进行课程设计工作总结;
6. 教学文档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指导教师的资格
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由中级职称及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助教一般不能独立承担指导工作。对第一次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要由教研室(或系)组织他们亲自做一遍,并且审查通过后方可上岗。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 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制定工作计划;
2. 向学生下达设计任务书;
3. 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
4. 审查学生完成的设计资料与文件,必要时组织学生答辩;
5. 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6. 评定学生成绩;
7. 撰写课程设计工作总结;
8. 课程设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均一式两份,一份存教研室,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三)指导学生的人数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的人数,因课程不同而不同,一般以
30人左右为宜。
(四) 指导时间
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在指导课程设计期间,一般不应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出差,则必须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并委托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每个工作日指导时间一般不少于 3小时。
五、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一)学习态度
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对有抄袭他人设计图纸(论文)或找他人代画设计图纸、代做论文等行为的弄虚作假者一律按不及格记成绩,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学习纪律
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每天出勤不少于
8小时。如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则需请假,凡未请假或未获准假擅自不上课者,均按旷课论处。
(三)公共道德
要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保证设计室整洁、卫生、文明、安静。严禁在设计室内打闹、嬉戏、吸烟和下棋。
六、课程设计检查
(一)整个课程设计进行过程中,指导教师都要随时对学生的课程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教研室和学生所在院(系)汇报。
(二) 由院(系)负责对课程设计各环节的检查,并组织抽查答辩。
(三)教务处不定期派人深入课程设计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程设计计划的落实情况,课程设计的进展情况,指导教师的教书育人、指导等情况,学生的出勤、纪律、进度、思想状况等。
七、课程设计计算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
(一)说明书(论文)格式
说明书(或论文)手写、打印均可,手写要用统一的课程设计用纸,用黑或兰墨水工整书写,打印用
5号字,A4纸,上下左右各留20mm。
(二) 说明书(或论文)结构及要求
1. 封面(由学校统一格式)
封面包括:题目、院(系)、班级、学生、指导教师及时间(年、月、日)。
2. 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
3. 摘要(仅对论文)
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短陈述,一般为300字左右。关键词应为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汇,一般为
4个左右,一定要在摘要中出现。
4. 目录
目录要层次清晰,要给出标题及页次,目录的最后一项是无序号的“参考文献资料”。
5. 正文
正文应按目录中编排的章节依次撰写,要求计算正确,论述清楚,文字简练通顺,插图简明,书写整洁。
6. 参考文献(资料)
参考文献必须是学生在课程设计中真正阅读过和运用过的,文献按照在正文中出现顺序排列。各类文献的书写格式如下:
(1) 图书类的参考文献
序号 作者名·书名·(版次)·出版单位,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码。
(2)翻译图书类的参考文献
序号 作者名·书名·译者·(版次)出版单位,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码。
(3)期刊类的参考文献
序号 作者名·文章名·期刊名·年,卷(期):引用部分起止页码。
八、课程设计成绩评定
课程设计成绩评定由院(系)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课程设计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优秀者一般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0%。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重修费自负。
九、文档资料的管理
各院(系)负责对课程设计有关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学生课程设计的各种资料的保管。课程设计完成后,有关资料(包括课程设计任务书,读书笔记,中英文摘要、论文或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程序清单及程序使用说明书、指导教师考核评语、评分结果等)均应认真加以整理,编订目录,装订成册,由各院(系)保管(不低于三年),以供查阅。
十、附则
各院(系)可根据本院(系)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办法。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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