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 学年第 学期

 

 

 

 

课程名称:     经济法A

课程性质:     专业基础课

授课学时:     48学时

授课对象:     法学22-1-3

任课教师: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

2024.9


全课程教案

一、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

经济法学

课程编号

0301000285

课程性质

专业基础课

学分

3

教学安排

总学时48课时。其中讲授40学时,课堂讨论4学时,上机0学时,实训4学时

授课时间:第 1周至第 16

周学时

3

相关课程与环节

宪法学、法理学、民商法、行政法等。

 

二、授课对象

基本情况

专业

法学

年级

2022

班级

社会法1-3

修读人数

138

授课对象分析

修读学生班级结构情况:法学院2022级社会法方向学生,整体班级学风情况良好,对经济法有浓厚的兴趣;主要先修课程成绩较好,基础扎实,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外语水平较好,多数学生过了英语四级;其他特殊要求是学生尽力准备司法考试等

 

三、教学内容与安排

课程简介与要求

本课程是为法学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属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的核心课程之一。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现象及其规律的法学学科,主要包括经济法基本理论和经济法具体制度两个部分。本课程的讲授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立足中国现实,旨在反映经济立法和综合运用各种经济和法律调整经济关系的成果,借鉴国内外经济法研究方面的新的思想和观点,注重阐明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使之符合法学本科经济法教学的需要。要求学生掌握经济学基础理论知识,了解社会现实和经济法学发展趋势以及经济法学理论前沿。通过经济法学的学习,学会运用经济法理论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具有不断进行经济法学知识更新和法律服务技能培训的意识,能在法学专业领域以追求开拓和创新的态度独立思考和独立创新。

 

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

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

与课程关联度

1.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体系和地位、宗旨和原则、主体和行为、权利义务和责任、制定与实施;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及其他相关学科知识基础,了解社会现实、掌握一定工程基础知识及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掌握扎实的法律工作基本技能。

2.通过课堂作业 及论文写作,培养学生的经济学思维能力,表达与交流能力

有效表达与交流能力。具有严谨的法学思维能力,规范而准确的书面表达能力,清晰而有说服力的口头表达能力与论证才能,以适应法律实务的要求。

3.通过课本及相关资料的阅读,培养资料搜集、辨认能力,并培养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以批评的方式系统推理的能力。能够清晰地认识和界定法律问题;分辨各方观点与利益关系;搜集相关资料,并分析不同资料之间的相互关系,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具有有效的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实践能力。

 

4.培养和提高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整理、概括、消化吸收的能力,以及围绕课堂教学内容,阅读参考书籍和资料,自我扩充知识领域、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终身学习能力。具有主动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与开阔的国际视野;具有不断进行法学知识更新和法律服务技能培训的意识,培养在法学专业领域追求开拓和创新的态度,具有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的能力。

课程思政

总体育人目标:通过经济法教学,使学生自觉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意识,充分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的发展历程,深化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和理解,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具体从一下几个方面相结合,通过课程思政进行三育人:

1.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观点;

结合点: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经济危机--结构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

经济危机竞争失效市场失序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

2.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由竞争重要作用的观点

结合点:经济法的体系和地位;公平自由的市场竞争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的主要推动力,由此决定了以保障公平自由竞争的市场规制法的地位和重要性。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论断;社会主义的本质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结合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效调制原则之市场决定性原则;社会利益本位原则;经济安全原则之经济发展原则。

4.马克思主义关于垄断是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观点

结合点:经济法的主体和行为;市场规制行为以市场竞争为规制对象。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国有资本和非公资本的关系;关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的观点;《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宏观调控的定位

结合点: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调制主体的职权:宏观调控权和市场规制权,不应包括国家投资经营权;宏观调控权的中央属性。

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税收体制改革的论断

结合点:税收调控法基本原理;税法的调整方式;税权的法律分配

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增值税、消费税改革的观点

结合点:商品税法;税收法定原则;商品税法的宏观调控作用

8.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建立现代财税制度的观点

结合点:所得税法和财产税法;所得税法合理调节税收收入弹性、有效运用所得税的鼓励和限制措施、调节收入分配格局的宏观调控作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多次立法修订

教学方法

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教学内容及体系上具有其特有的属性,故此,在运用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和审判教学法三种基本教学方法时具有特殊的要求,具有不同的作用,讲授法虽然传统,但它适合理论教学,案例分析法和模拟审判法比较适合法律制度方面的教学内容。

教学重点

与难点

1.重点:本课程教学重点包括: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宏观经济调控的基本法律制度。

2.难点: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经济法的地位、主流经济法学学派的不同学术观点的分析和评判、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以及监督检查的具体程序和措施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和垄断类型、宏观经济调控的基本法律制度、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课程各教学环节内容与安排

知识单元

知识点

课内学时

教学方式

作业/测验

课外学习

 

 

绪 论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学的体系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学的理论指导和基本方法

2

讲授

 

2

 

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

经济法体系

 

 

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的历史

经济法的体系

 

2

讲授

 

2

经济法

的宗旨和原则

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的宗旨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

讲授、讨论

 

2

经济法的主体和行为

经济法的主体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2

讲授、讨论

 

2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经济法主体的责任

2

讲授、讨论

 

2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经济法的制定

经济法的实施

2

讲授

作业:经济法总论练习题

2

经济法总论专题讨论

就经济法研究对象、体系,与民商法和行政法等的区别与联系,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理解,经济法权义二重性、影响经济法制定和实施的因素进行讨论

2

讨论

 

2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

 

2

讲授

 

 

财政调控法律制度

财政调控法基本原理

预算调控法律制度

国债调控法律制度

财政支出调控法律制度

2

讲授

 

2

税收调控法律制度

税收调控法基本原理

商品税调控法律制度

所得税调控法律制度

财产税调控法律制度

2

讲授、讨论

 

2

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金融调控法基本原理

中央银行调控制度

其他金融调控制度

2

讲授

 

2

宏观调控法专题讨论

就计划、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税收等宏观调控专题进行分组讨论

2

讲授

作业:宏观调控法练习题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市场规制法基本理论

市场规制法基本制度

2

讨论

 

2

反垄断法律制度

反垄断法基本原理

反垄断法的实体制度

反垄断法的程序制度

4

讲授、讨论

作业:反垄断法练习题

4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原理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体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程序制度

4

讲授、讨论

作业:反不正当竞争法练习题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费者保护法基本原

消费者权利的法律界定

各类主体保护消费者的义务

消费者权利的法律救济

4

讲授、讨论

作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练习题

4

市场规制专题讨论

就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干专题进行讨论

2

讨论

 

2

市场规制的其他制度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2

讲授

 

2

市场规制的其他制度

广告法律制度

2

讲授

 

 

特别市场规制制度

特别市场规制基本原理

货币市场规制制度

房地产市场规制制度

 

2

讲授

 

 

讨论与竞赛

考察和培养学生经济法律制度、法律规定的掌握和综合运用能力

2

讨论

 

4

注:课程目标、教学方法、重难点、教学环节(知识单元、知识点等)等内容应与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一致。课外学习可包括学时和内容要求。

 

 

四、考核方式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分值或占比

期末考试

课程教学内容

闭卷

60

小测验

各知识模块

随堂考试

10

作业

课后习题

提交作业

20

课堂表现

出勤率和课堂参与度

考勤、课堂讨论、课堂展示等

10

实训

 

实验、实训

 

上机

 

 

 

 

 

 

注:考核方式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五、教学资源

推荐教材

《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经济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8月3版。

参考材料

主要参考书:

 

1、漆多俊:《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2、曾章伟经济法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
3华国庆:《经济法学》),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

4、程信和曾晓昀:《经济法典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

5、王玉辉:《经济法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23年版。

6李曙光:《经济法学案例研究指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7、刘文华:《经济法》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8、李昌麒:《经济法学》(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课程资源

1、专题网站

(1)中国大学慕课

(2)中国经济法网http://www.cel.cn/

(3)中国民商法律网https://www.civillaw.com.cn/

2、学校网络教学资源

长沙理工大学网络教学综合平台:http://pt.csust.edu.cn

3、实践性教学资源

(1)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2)OpenLaw 裁判文书检索http://openlaw.cn/

(3)无讼裁判文书网https://wusong.itslaw.com/bj

(4)北大法宝https://www.pkulaw.com/

4、课程思政资源

(1)学习强国法治中国

https://www.xuexi.cn/xxqg.html?id=85a36708538c4fda94daa97507e00da1

(2)长沙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网

 https://www.csust.edu.cn/xsgzb/zhw/s_y.htm

(3)人民课程思政教育资源库 http://video.people.cn/sz/index.html

教材分析与处理

根据课程目标对选用教材《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经济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第3版】的内容作适当调整,教材有些内容过于简单,有些过于复杂。在教学过程中对于

参考资料的部分章节可以吸收其精华内容,尽量增加案例分析。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绪论

课次

1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准确界定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学科地位;理解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研究现状领悟经济法学的指导思想、学习方法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经济法学产生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经济法学的体系以及每个部分的主要内容、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学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难点:经济法学的体系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

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

第二节  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在许多国家,经济法学的产生,要滞后于经济法规范或经济法制度的产生。

第三节  经济法学的体系

(一)经济法学体系构建的理论要求

如何科学地构建经济法学的体系,学术界还有不同的认识和做法。

(二)经济法学体系的构建思路

我们认为,在构建经济法学的体系时应以经济法律关系为核心进行理论上的构建。

第四节  学习和研究经济法学的理论指导和基本方法

哲学层面、政治经济学层面、法理学层面

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来说,其基本的研究方法有三类:即哲学方法、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

 

课程思政

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意识,充分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的发展历程、特点和要求。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本次课的内容抽象,不适宜师生的互动,所以主要就是采用教师的讲解相关内容,经济法学体系的构建思路重中之重。主要介绍作为一门重要的新兴学科,经济法学在法学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这与经济法在现代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直接相关。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经济法学的体系由绪论、总论、分论(市场秩序调控法律制度,宏观经济调控与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构成。思考:请以不同的教材为例,说明我国经济法的体系的不同观点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 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 你打算如何学习好《经济法》这门课程?
  3. 你对本课程教学有什么想法和要求?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本次课程的是开篇内容,多是介绍性质的,由于是全书的绪论,是学习全书其他章节的基础。

学生比较活跃,积极参与课堂各环节。

    以后课程根据学生特点,设计合理内容和环节调动学生参与互动。

备注

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内容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以下各课程分教案实施时相同。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一章    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

课次

2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1

课程目标与要求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把握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形成的一般原因和规律、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与特点厘清经济法的体系的界定、构成、渊源。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的内涵与表现,以及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难点:经济法的特征和调整对象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

 一、经济法概念的形成

1、摩莱里关于经济法概念的使用

2、德萨米关于经济法概念的使用

3、蒲鲁东关于经济法概念的使用

4、赫德曼关于经济法概念的使用

二、经济法的概念

定义是必要的。它是认知的前提和研究的起点。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经济法学家在经济法学的研究中,都无一例外地依据自己对经济法的认识,给经济法作过不同的定义。

(简要介绍一下(1)资本主义国家的学者对经济法的定义;(2)东欧以及前苏联社会主义国家对经济法的定义;(3)我国学者对经济法的定义,使同学们对经济法的定义有一个历史的、客观的、感性的认识,为我们推出经济法的定义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揭示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干预经济关系。2、经济法是由众多经济法律规范组成的。

第二节  经济法的历史

现代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以国家干预经济为特征的,只能产生于相当发展的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基础上。

一、经济法产生法律原因

经济法兴起的经济原因

经济法兴起的政治原因

经济法兴起的法律文化原因

经济法兴起的部门法原因

经济法兴起的理论原因

二、中国经济法的产生

中国的经济法,实质上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产生的。

(一)经济法概念的提出

人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最早提出经济法概念的是胡乔木同志。其标志是胡乔木同志1978在《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一文中提出了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两个专门性经济法律用语。

(二)我国的经济立法

(三)我国经济法的前景展望

课程思政

宣扬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观点;

结合点: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经济危机--结构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

经济危机竞争失效市场失序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很多较难表述的内容更易表述,扩大了传授知识面及教学效果。另外,由于经济法的这些调整范围离大家的生活比较远,为了便与大家的理解结合一些案例来进行教学。例如,在讲市场规制关系的时候,百货公司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的例子,还有家电公司为了促销产品进行不正当销售的例子。

1、复习上次课程的主要知识点,时间宽裕的情况下通过提问的形式进行复习:

 第一个提出经济法概念的人是谁?世界上第一部以经济法命名的法律叫什么?

2、通过讲解宏观和微观领域的2个案例,让学生对经济法的概念有感性的认识,把握经济法的核心——国家干预

3、介绍经济法自我国产生以来,对其概念的各种不同的学说,对每种学说进行点评

4、把握经济法的两大块内容——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讲解其联系和区别

5、理论部分内容讲完之后,询问学生对经济法的认识,可否列举现实生活中的经济法现象

  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请大家谈谈对经济法新诸论老诸论的看法,可以任选一学说进行评价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思考: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有何特点?我国经济法为什么要适应新常态?经济法的发展如何反映新常态?经济法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如何适应新常态?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按照预定的教学步骤完成教学任务,基于本次课程的内容理解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嘱咐学生课后要多看课本复习,不清楚的内容可相互讨论、查找资料或积极向老师提问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经济法的体系和地位

课次

3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1

课程目标与要求

厘清经济法的体系的界定、构成、渊源,理解经济法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辨别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经济法体系的含义、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经济法体系的层级结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交叉融合问题、

难点: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经济法

与民法的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经济法的体系

一、经济法体系的界定

经济法体系vs.经济法学体系

经济法学体系是按照经济法原则所形成的经济法理论、经济立法体系、经济法规体系和经济法实施体系。经济法体系vs.经济立法体系经济法体系vs.经济法教材体系

经济法是否有民法般严密的体系

1、经济法不可能也不应该建立起如民法般严密的理论和逻辑体系;(民法是制度创造、确权性法律,经济法是制度替代、矫正性法律)

2、经济法并非杂乱无章,形散而神不散

经济法体系的定义:

所谓经济法的体系,通常是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

1、构成要素:经济法规范

2、构成方式:经济法规范——部门法——经济法系统,包含横向和纵向关联。

3、研究方法:以调整对象为基础,对经济法规范进行分类,运用系统分析方法和结构功能分析方法。

二、经济法体系的构成

(一)经济法体系的层级结构:

   第一层结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

   第二层结构:由亚部门法组成,财金计划调控法,两反一保规制法

   第三层结构:每个亚部门法进一步分为成的若干小的部门法。

(二)对上述基本构成的进一步理解

   上述将经济法体系分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二分法,是学界的一种基本共识,体现的是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框架。在上述认识的基础上,也有学者曾主张把市场主体法、社会保障法、政府投资法、涉外经济法等纳入经济法体系。

(三)某些特殊规范的归属问题

(四)经济法体系内部两类规范的紧密联系

 三、经济法的渊源

(一)制定法(二)习惯法(三)判例法(四)法定解释

 

第二节  经济法的地位

一、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二、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决定于经济法是否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我们知道,经济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

1、它的调整对象有一定的范围。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有具体内容的。

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同其他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是明确而又相互区别的。

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与民法、商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等法律部门一样同属国家的二级大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课程思政

宣传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由竞争重要作用的观点:

结合点:经济法的体系和地位;公平自由的市场竞争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的主要推动力,由此决定了以保障公平自由竞争的市场规制法的地位和重要性。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很多较难表述的内容更易表述,扩大了传授知识面及教学效果。

1、对上次课讲授的有关经济法概念的各学说进行简要复习

2、给出两则材料,读完后请同学们发表对这两则材料的看法。然后对同学们的发言进行点评,最后给出确定结论经济法在我国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是毋庸置疑的3、经济法形成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这个问题主要以老师讲授为主,同学们仅需了解即可

4、对本次课程进行小结,布置预习任务

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机构改革,撤销经济审判庭,将原先由经济庭审判的案件交由民庭审判。最高院改革之后,各个地方的法院也纷纷进行了改革,撤销的经济庭,由此引发了社会的广泛争论:经济法在我国到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各位同学对此事件有何看法?

    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很多较难表述的内容更易表述,扩大了传授知识面及教学效果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思考:从最高人民法院撤销经济庭这一个事件分析经济法在我国是否还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请同学们结合相关的材料进行了讨论。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按照预定的教学步骤完成教学任务,基于本次课程的内容理解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嘱咐学生课后要多看课本复习,正确把握经济法的独立性问题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经济法的宗旨和原则

课次

4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深刻分析并理解经济法的宗旨,领悟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运用经济法基本原则分析经济法领域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能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完善建议。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以及各类原则之间

的关系。

难点:除基本理论部分之外,还需要注重应用方面应当掌握的问题,包括

经济法宗旨的研究价值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经济法的宗旨

一、经济法宗旨的基本界定

经济法宗旨有人称经济法的理念,是指经济法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立法宗旨,是对经济法起长效作用的文化内涵。经济法的宗旨,是指经济法调整一定范围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根本性意旨及所要实现的目标,集中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的宗旨作为经济法调整所要实现的目标,是市场经济主体必须认真遵循的,它贯穿于经济法的原则和具体规则体系中。

二、界定标准:具有经济法的部门属性;具有适用上的周延性;具有概念体系上的妥当性;具有界定方式的简练性和科学性。

三、正确认识经济法宗旨的意义

、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

第二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特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集中体现经济法的特性,由经济法宗旨和根本价值所指引,对经济立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守法活动具有全局性的指导意义和普遍适用价值的基本准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1、普遍性。2、抽象性。3、行为准则性及可操作性。

二、研究经济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意义

经济法基本原则是一个重要的,独立的经济法基本范畴,在经济法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之于经济法学的意义也非常重大。

三、确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依据

我们认为,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应依据以下几点:

1、政策依据。2、宪法依据。

四、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

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学术界还有不同的认识。

(概括地介绍一下学术界的观点。主要介绍:(1)一原则说;(2)二原则说;(3)三原则说;(4)六原则说;(5)七原则说)

我们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三个:

有效调制原则

社会本位原则

经济安全原则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1、有助于加强经济法的创制和实施,维护经济法制的统一。

2、有助于推动经济法制度的破旧立新,完善经济法制。

课程思政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论断;社会主义的本质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结合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效调制原则之市场决定性原则;社会利益本位原则;经济安全原则之经济发展原则。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很多较难表述的内容更易表述,扩大了传授知识面及教学效果。

1、对上次课讲授的有关经济法的体系进行简要复习

2、思考:以材料为例,分析中国经济法如何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3、对本次课程进行小结,布置预习任务

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为了加深同学们对经济法的认识,在此次课之前布置过一次作业——我眼中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请同学们寻找生活中的经济法现象,让同学们相互评价区分清楚到底哪些基本原则才属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采用这种方式相当于同样内容完成两次不同方面的作业,提高教学的效率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思考:经济法的三大原则,是从哪些角度鲜明地表达了经济法所要追求的价值目标。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1、按照预定的教学步骤完成教学任务,基于本次课程的内容理解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嘱咐学生课后要多看课本复习,正确把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2、通过课堂提问、讨论和学生回答问题情况,即时发现学生未弄懂的知识点,立刻答疑解惑。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四章 经济法的主体和行为

课次

5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准确把握经济法的主体理论和行为理论,这是经济法的规范论中的一部分,与经济法本体论、价值论密切相关,是对本体论、价值论在制度层面的理论化和具体化;同时,经济法的规范论又会直接关系到经济法的制度建设,从而与后面的经济法运行论一章也存在紧密的关联。深入理解经济法主体、行为方面的二元结构,掌握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基本分类及其基本含义。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主体理论:经济法主体的界定;经济法主体的类型;经济法主体的差异性。

难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类型;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评价。

 

教学内容

 

引例  北京依法查处取缔黑车

所谓黑车,是指没有营运资格的个体出租车司机从事出租车辆非法运营。从2016年开始,北京市对出租车实行总量控制,总数始终保持在六万多辆,正规运营的出租车数量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不少黑车由此上路。据统计,北京的黑车数量目前有七万两千台,已超过有合法营运资格的正规出租车数量。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栏目2019年4月22日播出节目实录。

 

第一节  经济法的主体

一、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指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据经济法享有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组织体和个人。

特征:

主体外延的广泛性——遍及国民经济各领域,社会再生产环节

主体资格的重叠性——企业:市场监管主体的相对人,宏观调控主体的相对人

主体形态的多样性——公司、合伙、独资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等

主体能力的差异性——对消费者实行权利本位,对经营者实行义务本位。

二、经济法主体体系

两种模式

(一)政府-市场框架

(二)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

具体类型

(一)国家机关

(二)社会组织

(三)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或下属单位。

(四)个体户与承包户

(五)自然人

三、经济法主体的差异性

第二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一、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类型

(一)宏观调控行为

(二)市场规制行为

二、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

国家干预行为;法定行为;公共行为、公职行为、公权行为

三、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评价

经济评价、政治评价、法律评价和社会评价

课程思政

介绍马克思主义关于垄断是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观点

结合点:经济法的主体和行为;市场规制行为以市场竞争为规制对象。

介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国有资本和非公资本的关系;关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的观点;《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宏观调控的定位

结合点: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调制主体的职权:宏观调控权和市场规制权,不应包括国家投资经营权;宏观调控权的中央属性。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很多较难表述的内容更易表述,扩大了传授知识面及教学效果。

1、对上次课讲授的有关内容进行简要复习

2、思考:携带假名牌赴欧受罚与消费者的义务

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分组讨论经济管理主体的类型;理清主体之间的地位和关系。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思考:如何评价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的主体理论和行为理论是经济法的规范论中的一部分,与经济法本体论、价值论密切相关,是对本体论、价值论在制度层面的理论化和具体化;同时,经济法的规范论又会直接关系到经济法的制度建设,从而与后面的经济法运行论一章也存在紧密的关联。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1、按照预定的教学步骤完成教学任务,基于本次课程的内容理解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嘱咐学生课后要多看课本复习,正确把握经济法的主体问题。

2、通过课堂提问、讨论和学生回答问题情况,即时发现学生未弄懂的知识点,立刻答疑解惑。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章 经济法的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课次

6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掌握调制主体的职权、调制受体的权利、调制受体的义务,分析推断经济法主体权义的特殊性和二重性,界定经济法责任类型,厘清经济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差别。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宏观调控权和市场规制权的特征、消费者权和经营者权

难点: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调制主体的责任、调制受体的责

任。

 

教学内容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经济法规范论中的重要内容,是直接影响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问题。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一、调制主体的职权

二、调制受体的权利

三、调制受体的义务

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的类型

(一)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

1.分类

2.调制权的分配

(1)调控权or规制权:同一主体可能既享有调控权,又享有规制权。(如商务部)

(2)立法权or执法权:

立法权方面:分享模式。不仅全国人大享有立法权,而且国务院依法也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甚至国务院的某些职能部门都可能在事实上进行相关的立法。

执法权方面:一般由相关职能部门行使专属的调制权。

(二)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主要职责

1.贯彻法定原则

2.依法调控和规制

3.不得弃权

(三)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权利——市场对策权

(四)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义务

1.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义务(针对强制性的调控和规制):如央行调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只能接受。

2.依法竞争的义务(包括经营者之间、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

第二节  经济法主体的责任

经济法主体的责任由其所具有的行为能力决定,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一般通过自身实现,而法人的行为能力则通过其法定代表人实现。大多数情况下,国家是以其机关或者授权的组织作为代表参加法律关系,从而承担责任。

一、经济法责任的界定

二、经济法责任的类型

经济法主体具有责任优先性,即它应当以社会责任作为自己的定位标准和行为准则,同时国家和社会也应当将社会责任作为评价其在法律关系中所处地位和所为法律行为的标准。

 

课程思政

介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国有资本和非公资本的关系;关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的观点;《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宏观调控的定位

结合点: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调制主体的职权:宏观调控权和市场规制权,不应包括国家投资经营权;宏观调控权的中央属性。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很多较难表述的内容更易表述,扩大了传授知识面及教学效果。

1、复习上次课程的主要知识点,时间宽裕的情况下通过提问的形式进行复习:

2、通过讲解经济法和民法2个案例,让学生对经济法的主体责任有感性的认识,把握经济法责任的核心——独立性

3、介绍经济法自我国产生以来,列举不同的主体在现实生活中的责任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分组讨论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可以总称为调制权,分为宏观调控权和市场规制权两大类。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思考:与其他部门法律责任,尤其是与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相比,经济法律责任具有哪些几个明显特征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1、按照预定的教学步骤完成教学任务,基于本次课程的内容理解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嘱咐学生课后要多看课本复习,正确把握经济法的责任独立问题。

2、通过课堂提问、讨论和学生回答问题情况,即时发现学生未弄懂的知识点,立刻答疑解惑。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六章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课次

7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探析影响经济法制定的外部因素,经济法制定经济法实施的意义、特点,剖析总结影响经济法实施的主要因素,对现有因素进行针对性分析。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影响经济法制定的四大因素、我国经济法制定的现状、经济法的实施程序、经济法司法中的主要问题、改善经济法实施的途径。

难点:经济法的实施程序、经济法司法中的主要问题、改善经济法实施的途径。

 

教学内容

 

引例

牛玉琴是陕西省靖边县的一个普通农家妇女。全国有名的治沙模范。1985年,她和一道,带领三个孩子开始了植树造林。他们起步时,没有资金,也没有买树苗的钱。为了筹集资金,牛玉琴甚至变卖家里所有东西。经过18年的辛苦,牛玉琴一家治理荒沙11万亩,植树960万株。牛玉琴因此也有了一片价值几百万元的林子。但是当她砍伐时,政府部门却都以国家有政策,生态林一棵也不能砍为由要求其不能砍伐其自己种的林子。一个拥有价值百万元的林子的百万元户却身背几十万元的债务

 

第一节  经济法的制定

一、经济法制定的概念

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制定新的经济法规范

修改或者废止原有的经济法律规范

国家机关:

狭义: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

广义: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

第二节  经济法的实施

一、经济法实施的概念

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

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 、经济司法。

二、经济法实施的现状

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还有些突出的问题。

三、影响经济法实施的重要因素(见教材)

四、强化经济法实施的对策

深入开展全方位的经济法制教育;

加强经济执法、司法干部队伍的建设;

健全经济执法、司法机构;

改革与完善经济执法、司法制度;

建立与完善经济法责任制度;

建立和健全监督体系。

课程思政

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努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结合点:从经济立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守法各环节、尤其是经济立法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建设,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本章围绕着经济法的运行展开讲解,将经济法的运行分为制定和实施两部分,前者是经济法运行的起点,后者决定着经济法运行的效果。运行论是经济法总论部分的最后一章,是基础理论与具体制度之间的过渡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前所未有冲突。

1、 复习前次课程的主要内容,主要采用提问的方式进行

2、接下来正式进入本次课新内容的学习,首先讲授的内容是经济法的制定。

3、介绍完经济法的实施部分的内容之后,列举一系列的案例,请同学们回答这些案例中涉及到的问题究竟应该归属于经济法的哪部分内容。此环节主要以学生发言为主,老师只是进行必要的点评

4本次课程结束后经济法总论内容全部讲授完毕,所以最后对整个总论编的内容进行串讲

   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请同学对其他同学完成的作业我眼中的经济法做一个简单的评价,评价他们介绍的案例是不是属于我们经济法的范畴,说明理由

   到本次课为止,经济法总论部分的内容全部介绍完了,请各位同学谈谈对经济法究竟有什么样的认识,以此检验总论部分的教学效果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为了加深同学们对经济法的认识,请同学们寻找生活中的经济法现象,区分清楚到底哪些社会关系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畴。采用这种方式相当于同样内容完成两次不同方面的作业,提高教学的效率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1、按照预定的教学步骤完成教学任务,基于本次课程的内容理解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嘱咐学生课后要多看课本复习,正确把握经济法的总论问题。

2、从反馈来看,部分学生对社会经济现象了解不是很够,要引导学生加强对经济实践的感知和了解,运用经济法理论理解、分析、探求经济政策和经济立法、执法。

3、通过课堂提问和讨论以及学生回答问题情况,即时发现学生未弄懂的知识点,立刻答疑解惑。

4、批改作业总结学生完成情况,对重点难点及时安排讲解或答疑。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经济法总论专题讨论

课次

8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加深经济法基本原理相关知识的理解,运用所学经济法基本理论分析、探究经济立法、经济法律体系、经济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中现象和实际,培养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熟练掌握经济法基本原理、培养学生团队协作意识

难点:运用经济法基本原理分析实际问题

教学内容

围绕如下专题展开讨论:

1结合自身体会谈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的区别和联系。

2经济法体系如何构成?

3如何理解经济法的国际性?

4试述经济法的实质正义?

5如何理解经济法的调制法定原则?一城一策是否与调制法定原则相违背?

6经济法主体的权义与民商法、行政法相比呈现何种特点?

7你认为影响经济法制定和实施的重要因素是什么?结合事例进行说明。

课程思政

结合课程内容宣传社会主义经济法治,以及团队协作、尊重他人的品德。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预先布置讨论题,分小组就三个题目进行思考,由学生事先进行分工、组织材料、写出提纲、制作PPT、进行汇报,全班可自由讨论,然后进行点评。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总体效果较好、学生表现积极踊跃。

根据学生讨论发言情况,及时鼓励、点评,并推荐课外阅读书籍和文章,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七章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课次

9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本章需要掌握的重要概念有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权等。本章涉及的五个部分相关问题要掌握。此外,在应用方面还要结合我国宏观调控运行实践,分析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宏观调控权的配置和宏观调控综合协调的必要性。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宏观调控关系的特征、原则、调整方法、宏观调控权及其配置。

难点:宏观调控权及其配置。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宏观调控法基本理论

一、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基础

(一)宏观调控的概念和特征

1、宏观调控的概念

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从经济运行的全局出发,运用各种宏观经济手段,对国民经济总体的供求关系进行调节和控制。

2、宏观调控的特征

(1)主导一方是政府;

主要是中央政府

(2)对象的宏观性;

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

(3)方式的综合性。

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二)宏观调控目标

1、经济增长:一定时期内经济的持续均衡增长。

2、充分就业:包含劳动在内的一切生产要素都以愿意接受的报酬参与生产活动的状态。

3、物价稳定:价格总水平的稳定。

4、国际收支平衡:一国净出口与净资本进出相等而形成的平衡。

(三)宏观调控法的定义及调整对象

宏观调控法,是指调整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言之,宏观调控法是调整宏观经济关系之法。

宏观调控法以宏观调控关系为其调整对象,而宏观调控关系是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

(四)宏观调控法的体系构成

1、计划法、产业法。2、金融法、财政法、价格法及投资法。3、国有资产法及自然资源管理法。4、对外贸易法。

二、宏观调控法的地位

(一)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

(二)在法域归属上的地位----公法

(三)与相关法的关系

1、与市场监管法的关系

2、与行政法的关系

三、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

宏观调控法的价值

(一)公平价值

(二)效率价值

(三)秩序价值

宏观调控法的宗旨,即宏观调控法所欲实现的目标

初级宗旨:规范和保障国家宏观调控行为,预防和克服市场失灵,实现国民经济总量的均衡和结构的优化,实现物价稳定、就业充分和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的有序运行和持续增长。

终极宗旨:在实现初级宗旨的基础上,协调和解决国家整体利益和经济个体利益的矛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

(一)调控法定原则

法律的明确授权  受实体性和程序性规范的约束

(二)调控绩效原则

提高经济运行的宏观效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三)调控公平原则

地区、产业和国民分配上的公平

(四)调控适度原则

宏观调控综合效果的最优化

三、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式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法,是指对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即对宏观调控关系施加有影响力和法律后果的方式、手段的总和。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概括出不同的宏观调控的调整方法。

第二节  宏观调控法基本制度

一、宏观调控法主体制度

宏观调控法主体

(一)调控主体

宏观调控行为人或行为的施动者。 国家

(二)调控受体

宏观调控的受动者,直接受影响者

市场主体  经营者、消费者、经营者利益代表者

二、宏观调控权配置制度

宏观调控权的概念

宏观调控权是指政府依法拥有的,为克服市场失灵,实现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的目标,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社会经济运行的调节与控制的法定职权。

宏观调控权的配置

宏观调控权的配置是关乎宏观调控权行使主体的重要问题。宏观调控权作为一种权力,必须对其进行有效配置,使各类宏观调控主体的权力明晰、职责明确,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集权与分权等问题,才能更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

(一)宏观调控权的纵向配置

宏观调控权的纵向配置,就是宏观调控权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划分。

(二)宏观调控权的横向配置

宏观调控权的横向配置,就是宏观调控权在中央政府各宏观管理部门之间的配置。

【背景资料】我国主要宏观调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2)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等。

三、宏观调控的程序制度

宏观调控权的行使,应当按照既定程序制度进行。

四、宏观调控的责任制度

归责基础

违反宏观法律义务的主体,之所以承担法律责任,是由于其违法行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

调控主体违反法定职责、程序或不实行宏观调控,会对宏观经济运行造成损害。

调控受体不接受强制性宏观调控,也会对宏观经济运行造成损害。

责任形式

(一)财产性责任

1、调控主体——国家赔偿

2、调控受体

罚款、罚金;

赔偿、返还责任

(二)非财产性责任

1、调控主体——政治责任

2、宏观调控主体中的一般工作人员、宏观调控受体及其工作人员

声誉罚、自由罚、资格罚

责任构成

(一)责任主体

调控主体 调控客体

(二)主观方面

故意 过失

(三)客体

违反宏观调控法的行为

(四)客观方面

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

由于违反宏观调控法的行为,在承担宏观调控责任的同时,因其主体在外观上相同,可能同时承担违反宪法、行政法的法律责任,因而,宏观调控法责任有时也与违宪责任、行政违法责任相竞合。

课程思政

宣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宏观经济调控的论断。

结合点:结合习近平同志指出的必须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阐述经济法宏观调控的调控法治原则的要求和目标。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本章着重介绍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理,回答市场规制法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本章是总论阐述理论在宏观调控法领域的具体化,也是对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共性理论问题的提炼,连接经济法总论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1复习总论的主要内容,主要采用提问的方式进行

2、接下来正式进入本次课新内容的学习,首先讲授的内容是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理论。

3、本次课程经济法分论的第一篇,所以对整个总论编的内容进行复习。

   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关于建立投资决策问责制的思考

据《瞭望》杂志2016年6月24日报道,一些地方政府在投资行为中收益与成本严重失衡,成为我国治理投资过热中的一个制度盲点。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今年前5个月增长30.3%,经济发展出现新一轮投资过热的苗头。一些本来就显现过热的行业再次成为投资热点,如今年前5个月钢铁行业投资从去年同期的7.8%被拉升到13.7%,而今年我国钢铁产能严重过剩已成定论。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 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政策

近几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变革最多的时期,在这中国房地产的政策年里,为了平抑房地产市场价格,推进房住不炒,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陆续运用了各种宏观调控手段,力求规范和整顿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高热的房地产业在2020年呈现出理性回归稳中有降的迹象。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称: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决定从2021年3月17日起,调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房贷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5月11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银监会等中央七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保证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打击炒地期房禁止转让为后续具体政策的出台定好了基调。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按照预定的教学步骤完成教学任务,基于本次课程的内容理解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嘱咐学生课后要多看课本复习,正确把握宏观调控法中确立科学的投资决策问责制度。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八章  财政调控法律制度

课次

10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和理解要求熟悉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预算调控法律制度、计划、物价调控法律制度,了解国债调控法律制度、政府采购、转移支付法律制度。运用我国政治经济制度现状和强国目标总要求分析我国现有财政调控制度现状及不足和完善建议。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财政及其职能、财政法的调整手段、预算体制、预算审批法律制度、国债调控与国债法、政府采购与宏观调控、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财政转移支付与宏观调控、转移支付的基本制度。

难点:财政法的调整手段、预算体制、政府采购与宏观调控、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财政转移支付与宏观调控。

 

教学内容

 

引例 蒋时林诉湖南省常宁市财政局违法购车案

 

第一节  财政调控法的基本原理

一、财政及其职能

(一)财政的概念及其本质

    财政,从一般意义而言,是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采取一定形式通过收支行为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所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

1、主体:国家2、目的:实现公共职能 3、形式:收支行为 4、实质:社会产品的分配活动

(二)财政职能的演进与定位

财政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分配关系,作为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在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的职能,具体包括:

1.配置职能。2.分配职能。3.稳定职能。

二、财政调控法律制度的基本范畴

(一) 财政法的概念及立法状况

(二)财政法的调整方法

(三)财政法的基本内容和体系

财政法是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法总则(2)预算法(3)税法(4)财政转移支付

第二节  预算调控法律制度

一、预算调控与预算法

二、预算体制与预算权的配置

三、预算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国债调控法律制度

一、国债调控与国债法

国债是国家为了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以按期还本付息为条件,通过借款或发行有价证券等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务。

二、国债调控。调控基础货币供给量,贯彻实施货币政策。

有效调动社会闲散资金,弥补财政赤字。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法律制度

第四节  财政支出调控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与宏观调控

二、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

三、财政转移支付与宏观调控

四、转移支付

课程思政

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论断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

结合点:财政转移支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财政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及其原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1复习宏观调控法的主要内容,主要采用提问的方式进行

2、接下进入本次课新内容的学习,首先讲授的内容是财政法的基本理论。

3、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关于关于财政监督机制的问题

新疆昌吉市人大常委会否决政府财政报告表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渐渐开始摆脱中看不中用、名存实虚的花瓶角色,充分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监督政府、维护百姓利益,也反映了人大代表素质的全面提升。

思考:请以此为例分析我国财政监督实施机制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提出相关建议。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 突发性公共事件与财政法框架建设

面对着突发性的非典疫情,我国财政部积极发挥了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多管齐下,全力保障非典防治资金需求,各级财政部门已经安排超过百亿专项基金、经费。

思考:请以此为例,说明公共危机、突发性公共事件对公共财政法律制度的框架建设有怎样的影响和联系?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1、本次课程的内容理解起来有点难度,学生课后要多看课本复习,正确把握财政法的基本制度。

2、通过课堂提问、讨论和学生回答问题情况,即时发现学生未弄懂的知识点,立刻答疑解惑。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九章  税收调控法律制度

课次

11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和理解要求熟悉税收调控法基本原理,税收征管制度,掌握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主要内容,掌握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主要法律制度,分析我国现有税收法治建设情况,以及对促进产业升级和配置资源的作用。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税法的课税要素、税法促进和保障税收调控功能、商品税法律制度、所得税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权及其配置等。

难点:商品税法律制度、所得税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权等。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税收调控法的基本原理

一、税收调控与税法

二、税法的基本结构

三、税法的课税要素

四、税法的调整方式

五、税权的法律分配

第二节  商品税调控法律制度

一、商品税法与宏观调控

二、增值税法的主要制度

三、消费税法的主要制度

四、关税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所得税调控法律制度

一、所得税法与宏观调控

二、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制度

三、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制度

第四节  财产税调控法律制度

一、财产税法与宏观调控

二、财产税法的体系

课程思政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税收体制改革的论断

结合点:税收调控法基本原理;税法的调整方式;税权的法律分配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增值税、消费税改革的观点

结合点:商品税法;税收法定原则;商品税法的宏观调控作用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建立现代财税制度的观点

结合点:所得税法和财产税法;所得税法合理调节税收收入弹性、有效运用所得税的鼓励和限制措施、调节收入分配格局的宏观调控作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多次立法修订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启发式教学,以提问引导学生思考,再由教师作由深入浅出的分析总结。税法是经济法宏观调控法部分重要内容,此次是税法这一章的第一次课,所以首先进行了全局上的把握,主要告知学生税法一章我们要学习一些什么内容,这样学生在接下来的学习中可以做到有的放矢,进行针对性的学习。由于是基础理论的内容,所以本次课讲解的内容主要是介绍性质的,主要介绍的并且学生应该重点掌握的内容包括:税收的概念和作用,税法的构成要素。介绍我国目前存在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所得税作为重点进行介绍。对于企业所得税由于目前学生运用的不是很多,而且企业所得税的部分内容又过于专业,所以只选取了纳税人和税收优惠两方面的内容进行介绍。而个人所得税对于学生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一方面国家司法考试税法部分的考察主要集中在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以后学生走上工作岗位了必然要上缴个人所得税,所以熟悉相关内容对于自己是非常有好处的。个人所得税主要讲解的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划分、具体计算、税收优惠措施。然后介绍财产税法与宏观调控的关系。

   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1、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有什么意义?

  2、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立法听证会对我国立法民主进程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这些内容可以为接下来税法内容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1、明清思想家黄宗羲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我们称此为黄宗羲定律。有学者指出,废除了农业税,我们还需要努力实现彻底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大家对此说法怎么看?

   2、如何理解税收的无偿性?

   3、国家为什么要征税?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 对于我国来说,应采取何种个人所得税制较为合适?如果选择了其中一种所得税制,会对税收征管产生怎样的影响?税收征管的难易程度是否会影响个人所得税制的选择?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由于主要是概述性的内容,所以以教师单方面的讲解为主,大多数的学生在课堂上还是能够集中注意力,积极思考和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采用案例教学,通过各种实例的讨论,调动学生的兴趣,从中总结出应掌握的知识点,并通过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学生理解的更深。各类学生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采用别的活动和方法是否更有效,教学计划怎样修改会更有效留待以后改进。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十章  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课次

12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理解,要求学生掌握金融的概念、金融调控及其特征、金融调控法的体系与手段、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调控职能、货币政策目标、中央银行调控的保障制度、商业银行法中的调控制度、外汇管理法中的调控制度等问题。要求学生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和实践热点,通过商业银行组织法、行为法和监管法等系列专题的讲授和研讨,使学生了解我国商业银行的基本法律制度,掌握银行业务法律规则、争议焦点和纠纷解决途径,在提高学生对银行法律制度及其前沿问题认识的同时,培养其良好的理论分析和问题解决能力。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我国货币目标的现实选择、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制度、公开市场操作、中

央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调控职能

难点:金融调控法的原则、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宏观审慎管理。

 

教学内容

金融调控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及其原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第一节  金融调控法基本原理

一、金融法与金融调控

二、金融调控法的目标与原则

三、金融调控法的体系与手段

四、金融调控法的主体与程序

第二节  中央银行调控制度

一、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调控职能

二、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的货币政策

三、货币发行的基本制度

四、中央银行调控的保障制度

第三节  其他金融调控制度

一、商业银行法中的调控制度

二、外汇管理法中的调控制度

课程思政

结合教学内容宣传习近平同志关于金融监管和调控的重要论断:

1、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2、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本次课的内容不适宜师生的互动,所以主要就是采用教师单方面的讲解的授课形式,主要介绍了两个大的方面的内容,一是金融法概述,一是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相关内容,中国人民银行法自然是重中之重。主要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职能、货币政策工具以及人民币等内容。期中,货币政策工具这部分内容极具有现实意义,结合目前的经济形势,和学生讲解了各个具体工具的操作方法。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当经济发展过热时应该采取哪些货币政策工具?当经济发展萧条时应该采取哪些货币政策工具?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最后贷款人制度的法律思考最后贷款人作为中央银行向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银行提供紧急援助的一种制度安排,以防止暂时流动性危机向清偿危机和系统性危机转化为目的。中国人民银行对出现流动性困难的银行提供救助的方式主要是再贷款。

思考:(1)在我国最后贷款人法律制度的构建中,应当注意从哪些方面着手进行?

(2)中央银行是怎样通过最后贷款人制度履行金融调控职能的?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1、本次课程的绝大多数内容多是介绍性质的,唯独货币政策工具这个知识点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学生要学会根据经济形势灵活运用各类工具,由于之前没有接触过相关经济方面的知识,学生的运用稍显生疏。

2、通过课堂提问、讨论和学生回答问题情况,即时发现学生未弄懂的知识点,立刻答疑解惑。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宏观调控专题讨论

课次

13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培养学生宏观调控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熟练掌握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和法律条文内容、培养学生团队协作意识

难点: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

教学内容

围绕如下专题展开讨论:

1每年各级人代会财经预算是如何出台的?如何贯彻民主原则听取民意?

2如何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如何体现节约、环保、经济原则?

3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怎样才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如何加强金融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正当权益?

5近两年社会集资黑洞是如何形成的?如何防范和避免类似事件出现?

6我国地方政府债发行和监管制度运行的有效性如何?如何完善?

7完全推进税收法治应处理好哪几个方面的关系?

8如何充分利用宏观调控政策推进产业升级转型、优化资源配置?

课程思政

结合课程内容宣传社会主义经济法治,以及团队协作、尊重他人的品德。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预先布置讨论题,分小组就三个题目进行思考,由学生事先进行分工、组织材料、写出提纲、制作PPT、进行汇报,全班可自由讨论,然后进行点评。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总体效果较好、学生表现积极踊跃。

根据学生讨论发言情况,及时鼓励、点评,并推荐课外阅读书籍和文章,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十二章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课次

14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理解,要求深刻理解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作用,体系结构和地位,加深总论知识内容,为主要生产规制法的深入学习做好理论铺垫。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产业组织理论、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及其原因、市场规制法的体系构成、特别市

场规制制度、市场规制法的宗旨、市场规制法的原则、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方式

难点:市场规制法主体制度、市场规制法配置制度、市场规制法责任制度。

教学内容

一、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

(一)市场规制法的理论基础----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所谓市场规制,就是国家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引导、调节、控制、监督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和规范,维护自由、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从而保护消费主体利益的管理系统。

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1.生产经营规制关系,2.市场竞争关系,3.市场监管关系

)市场规制法的体系构成

1)概念(2)划分标准的同质性(3)市场规制法体系的构造(4)关于特别市场规制制度(5)市场规制法与相关法的关系

(三)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1)尊重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依法适度管理的原则(2)规制法定原则(3)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4)规制绩效原则

(四)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方式

1)一般禁止式的调整方式

2)积极义务式的调整方式

3)有条件的允许式的调整方式

二、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制度

市场规制法主体制度

市场规制法的主体

1.规制主体:市场规制行为的施动者(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指政府)

2.规制对象:经营者,经营者的代表者eg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是基于政府的授权代政府行使的市场规制权,行业协会本身不是市场规制的主体。相反,行业协会在多种情形下是规制受体   

市场规制权配置制度

市场规制权是规制主体依法律的授权而享有的、规制市场竞争的权利。

1、市场规制权的横向配置

2、市场规制权的纵向配置

(三)市场规制的责任制度

1、财产性责任:(1)赔偿;(2)强制超额赔偿;(3)罚款和罚金;

2、非财产性责任:(1)声誉罚;(2)自由罚;(3)资格罚

课程思政

结合课程内容宣传中央关于以法治化市场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与要求:

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实施。

以公正文明为标准推动市场监管法治监督

以提升效能为目标加强市场监管法治保障

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本章是市场规制法部分的小总论,是经济法总论在市场规制法领域的具体化,是联结经济法总论和市场规制法制度的纽带。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很多较难表述的内容更易表述,扩大了传授知识面及教学效果。另外,由于经济法的这些调整范围离大家的生活比较远,为了便与大家的理解结合一些案例来进行教学。例如,在讲市场规制关系的时候,举了百货公司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的例子,还有家电公司为了促销产品进行不正当销售的例子。

1、复习上次课程的主要知识点,时间宽裕的情况下通过提问的形式进行复习

    2、通过讲解宏观和微观领域的3个案例,让学生对市场规制法的概念有感性的认识,把握我国市场规制法的发展概况

   3、介绍经济法自我国产生以来,市场规制就是国家运用公权力介入社会经济生活,克服和弥补市场失灵市场实质不公平的主要手段。确切地说,所谓市场规制,就是国家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引导、调节、控制、监督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和规范、约束市场监管主体的管理行为,从而保护消费主体利益的管理系统。

   4、把握经济法的两大块内容——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讲解其联系和区别

   5、理论部分内容讲完之后,询问学生对经济法的认识,可否列举现实生活中的经济法现象

    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都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都具有公法与私法相互融合渗透的特点,在调整对象上具有同质性,因此,它们在法律调整内容与方法等方面存在紧密联系。大家认为它们的各自价值是什么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思考:

(1)蓝极速网吧是一家没有合法营业执照的黑网吧,在蓝极速网吧所酿成的悲剧当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是否负有行政不作为责任?除了肇事者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政府是否也应承担部分经济赔偿责任?受害人能否提出国家赔偿?

(2)本案中北京市政府实施了三个一刀切的做法:所有网吧停业整顿;对网吧不再审批发证;今后在北京不鼓励发展网吧。这是否具有法律依据?请结合本案分析经济管理主体在市场规制过程中如何做到依法适度管理的原则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本次课程的绝大多数内容多是介绍性质的,市场规制法的理论知识点学生比较陌生。学生要学会根据国家的经济形势思考对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相应的体系,目前我国法学界仍有较大分歧。但市场规制关系和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属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可以说已成为经济法学界大多数学者的共识。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十三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课次

15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熟悉反垄断法的理论基础、特征、基本结构,掌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协议的规制,分析2022年反垄断法修订的社会经济原因,剖析重要修订内容,运用知识对执法和司法实践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垄断的含义、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相关市场的理解和判断、滥用市场支配地

位行为的法律特征、垄断协议竞争行为的法律特征

难点:反垄断法的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

教学内容

一、反垄断法基本原理

(一)垄断的法律含义

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从事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违法行为。垄断具有违法性,垄断具有危害性

(二)反垄断法规制的原则

1.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

本身违法原则是指任何企业只要出现结合或共谋等垄断状态或行为就视为违法,应加以限制或禁止。合理原则是指企业的结合和共谋等垄断状态或行为本身并不一定构成违法,而只有当该状态或行为确实限制了竞争,造成市场弊害时,才应加以禁止或限制。

  1. 结构规制原则和行为规制原则

结构规制原则是指依照市场结构标准来进行反垄断规制。

行为规制原则,它是指以企业的市场行为为标准来进行反垄断规制。

二、反垄断法的实体制度

(一)垄断协议的概述

1.概念:经营者为了排除、限制竞争而达成协议、决定或其它协同一致的行为。

垄断协议是指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或者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2.构成条件

(1)主体是经营者和经营者利益代表。

(2)客观是协议、决定或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

(3)主观上具有合意、共谋。

(4)后果:企业的行为在客观上限制或者妨碍竞争。

(二)垄断协议的表现

1.横向垄断协议

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垄断协议或协同一致的行为

  1. 纵向垄断协议

市场上处于同一产业链上下环节的经营者所为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第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主要是限制下游企业的竞争。

(三)垄断协议的除外适用

 (四)我国关于垄断协议的其他立法规定

  1. 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2.操纵市场价格行为

相互串通,操纵或限定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三、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

(一)含义

(二)构成条件

(三)法律责任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课程思政

结合课程内容,宣扬二十大精神: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预防和制止企业在逐利冲动下损害人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实现了反垄断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1、启发式教学,以提问引导学生思考,再由教师作由深入浅出的分析总结。

2、案例教学,通过各种实例的讨论,调动学生的兴趣,从中总结出应掌握的知识点,并通过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学生理解的更深。

3、多媒体教学,制作PPT课件,利用学校提供的现代化电子设备进行多媒体教学,以便于学生更加容易的理解掌握知识。

反垄断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及其原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1、次课程主要介绍了反垄断法的一般原理

2、针对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种垄断行为,主要采用提问的形式

3、结合2022年反垄断法修订,介绍评述自我优待行为,结合案例进行教学。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思考:

经济学家的批评与反垄断法的困境

经济学家对反垄断法的批评虽然针对的是美国反垄断法,但由于美国的反托拉斯法代表了当今世上反垄断法的最高水平,因而,这也可以说是对各国反垄断法的批评。

思考:经济学家批评反垄断法的缘由何在?反垄断法究竟存在哪些困境和缺陷?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反垄断法的内容除了涉及法律知识外,还涉及到一些技术和政治方面的内容。反垄断法的案例并不是让大家分析谁对谁错,而是通过这些案例让大家对生活中的垄断现象有一些更直观的感受

通过课堂提问、讨论和学生回答问题情况,即时发现学生未弄懂的知识点,立刻答疑解惑。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十三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课次

16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掌握经营者集中、行政性垄断的规制,反垄断执法程序与诉讼制度,运用知识对执法和司法实践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程序行政性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

难点:行政性垄断的危害、成因和治理措施,反垄断法的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

教学内容

、对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

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股权、资产、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以增强自身市场力量的行为。

(三)企业集中申报的规定:

1.申报程序。达到国务院规定标准的,须申报反垄断执法机构,未经申报不得实施集中。

2.申报条件:

、对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特征:1)实施主体: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组织,包括中央政府所属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所属各部门。

 2)行政性垄断是滥用行政权力的结果

(3)既有具体行政行为,也有抽象行政行为

(4)强制性明显

(5)本质上,行政违法行为

、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

(一)概念:允许特定的市场主体的特定垄断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的基本规定的一种制度。

合理原则

二)对象:

1.对特定行业的豁免

(1)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行业。如水、电、燃气供应、铁路等。

(2)基础产业。如农业、能源业等,往往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回报率相对稳定的特点,对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国家采取一定的扶持政策。

(3)与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

2.对特定时期、特定内容的垄断协议豁免

对知识产权行为的豁免: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的程序制度

1、反垄断法程序制度概述

(一)结构主义和行为主义

(二)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

(三)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

2、反垄断执法程序

垄断案件的执法程序

调查程序的启动

调查程序的展开

经营者在调查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

处理决定

经营者承诺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

《反垄断法》53条的规定

(三)利害关系人的民事诉讼程序

4、反垄断诉讼制度

 

课程思政

结合课程内容,宣扬二十大精神: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预防和制止企业在逐利冲动下损害人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实现了反垄断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1、启发式教学,以提问引导学生思考,再由教师作由深入浅出的分析总结。

2、案例教学,通过各种实例的讨论,调动学生的兴趣,从中总结出应掌握的知识点,并通过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学生理解的更深。

3、多媒体教学,制作PPT课件,利用学校提供的现代化电子设备进行多媒体教学,以便于学生更加容易的理解掌握知识。

反垄断法律制度及其原理,是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及其原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1、次课程主要介绍了反垄断法的一般原理和种垄断行为,主要采用提问的形式

2、接下来主要介绍另外两种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一是经营者集中,一是行政垄断。对于这两类行为相较于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举出的案例同学们更容易理解。对于经营者集中列举了波音和麦道合并、联想收购IMB等引发同学们学习兴趣的案例,对于行政垄断则列举了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地区封锁和红头文件下达经济任务的案例,分析其中的经济法原理

3、最后简要介绍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问题

4、对本次课内容小结

   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1、列举生活中的一些经营者集中的现象,是否构成垄断

   2、列举生活中的行政垄断现象

   3、行政垄断的成因是什么?如何才能彻底规制行政垄断?

   4、我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究竟应该如何设置?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思考:

经济学家的批评与反垄断法的困境

经济学家对反垄断法的批评虽然针对的是美国反垄断法,但由于美国的反托拉斯法代表了当今世上反垄断法的最高水平,因而,这也可以说是对各国反垄断法的批评。

思考:经济学家批评反垄断法的缘由何在?反垄断法究竟存在哪些困境和缺陷?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反垄断法的内容除了涉及法律知识外,还涉及到一些技术和政治方面的内容。反垄断法的案例并不是让大家分析谁对谁错,而是通过这些案例让大家对生活中的垄断现象有一些更直观的感受

通过课堂提问、讨论和学生回答问题情况,即时发现学生未弄懂的知识点,立刻答疑解惑。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十  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课次

17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内容的学习和理解,让学生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概况及意义,理解并掌握不正当竞争的概念、掌握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制,运用知识对执法和司法实践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竞争关系的必要性;反不正当竞争法功能的演变;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民法等其他法律的关系;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

难点: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识别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原理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是否存在一般条款

)界定方式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完善

(三)立法宗旨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体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7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实际上是广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分为两类:

  1.限制竞争行为,是指滥用行政权力或经济优势妨碍或阻止其他经营者参与竞争的行为。

  2.狭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采取限制竞争行为以外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与其他经营者竞争的行为。

着重分析四种反不正当竞争法行为

1、混淆行为

  运用茶颜悦色和茶颜观色、王老吉和加多宝案例进行分析讲解

2、商业贿赂行为

  运用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20亿的案例进行分析讲解

3、虚假宣传行为

  结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23年典型案例----王志刚网络赌石销售案进行分析讲解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结合2023年最高法院公布的光激化学发光分析系统通用液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进行分析讲解

 

课程思政

结合课程内容,宣扬二十大精神: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预防和制止企业在逐利冲动下损害人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实现了反垄断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1、上节课讲完了竞争法中反垄断法部分的内容,简单回顾了上课讲过的反垄断的相关内容,继而引出竞争法的另外一部分内容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比较,反垄断法主要是解决自由竞争的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解决公平竞争的问题,两者解决竞争的方法不一样,但是最终是殊途同归的,都是为了促进社会经济朝着一个健康的方向发展。

2、对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比较完之后,接下来正式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内容。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思考:

我国最大一宗侵犯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案件——江西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余某某等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案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本课程概述的内容实践性会稍强一些,所以会让学生有比较感兴趣的印象,通过列举具体的例子对理论问题展开相应的说明,能够让学生有效克服畏难的情绪,将注意力集中到课堂上来。

通过课堂提问、讨论和学生回答问题情况,即时发现学生未弄懂的知识点,立刻答疑解惑。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十  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课次

18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掌握不当奖售、诋毁商誉、网络不正当行为的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法程序和诉讼程序,运用知识对执法和司法实践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掌握不当奖售、诋毁商誉、网络不正当行为的构成要件,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

难点:掌握不当奖售、诋毁商誉、网络不正当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识别;《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外的其他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适用

教学内容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体制度

 

继续讲解分析另外三种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1、不当奖售行为

(1)构成要件

(2)除外情形

(3)法律责任

2、诋毁商誉行为

(1)构成要件

(2)法律责任

3、网络不正当竞争

(1)特征

(2)构成要件

(3)常见情形

(4)新型形态

(5)法律责任

 

 

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程序制度

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程序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程序制度,是指具有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在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中应当遵循的法定权限、法定方式、法定时限和法定时序的统称。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

又被称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部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主管机关、反不正当竞争法执行机构等,是指政府系统中具有查处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权力的部门。

(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管辖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不正当竞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管辖。

二、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诉讼的特别规定反不正当竞争行政诉讼不需要以行政复议程序为前置条件

课程思政

结合课程内容,宣扬二十大精神: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预防和制止企业在逐利冲动下损害人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实现了反垄断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市场规制法律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1复习上次课程主要内容,主要采用提问的方式进行

2、接下进入本次课新内容的学习,首先讲授不当奖售、诋毁商誉和网络不正当竞争基本制度理论加案例方式讲评

3、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思考:1谭秦东医生网帖《来自天堂的毒药》是否构成诋毁商誉不正当竞争行为?

23Q大战三阶段主要内容和代表案例是什么?各方有何经验教训?

(3)你所感知的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典型行为是什么?如果你是被侵害方公司的法务人员,你如何撰写这份法律函?

(4)为什么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频发?有哪些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5)互联网如何规制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思考:

(1)互联网信息时代不正当竞争有何特点?

(2)不正当竞争对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有何负面影响?

(3)不正当竞争对消费者权益有何损害?

(4)我国目前发不正当竞争立法有何不足?应当如何进行完善?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本课程概述的内容实践性会稍强一些,所以会让学生有比较感兴趣的印象,通过列举具体的例子对理论问题展开相应的说明,能够让学生有效克服畏难的情绪,将注意力集中到课堂上来。

通过课堂提问、讨论和学生回答问题情况,即时发现学生未弄懂的知识点,立刻答疑解惑。

批改作业总结学生完成情况,对重点难点及时安排讲解或答疑。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十  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

课次

19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通过本单元内容的学习,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原理,掌握消费者权利的基本内容,分析消费者权利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运用知识对执法和司法实践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1.消费者的范围2.消费者的权利

难点:1.消费者资格的判断2.消费者的后悔权3.消费者个人信息权

教学内容

一、消费者保护法基本原理

消费者的界定

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对知假买假者的定性之争议。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消费者保护法执行

(二)特征

1.主体: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2. 消费的性质属于生活消费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及原则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消费者主要权利

(一)个人信息保护

1.禁止泄露个人信息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2.搜集使用规则

 

课程思政

结合课程内容宣扬党中央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  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使居民有稳定收入能消费、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采用启发式教学,以提问引导学生思考,再由教师作由深入浅出的分析总结。案例教学,通过各种实例的讨论,调动学生的兴趣,从中总结出应掌握的知识点,并通过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学生理解的更深。多媒体教学,制作PPT课件,利用学校提供的现代化电子设备进行多媒体教学,以便于学生更加容易的理解掌握知识。

 1、在本教材的所以章节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说是和大家联系最紧密的,大家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会用到的,在强调完消法的重要性之后同学们的注意力马上会非常的集中,因为根据过往的教学经验学生往往会对一些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法律更加的感兴趣。

2、接下来一层一层剖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生的前因后果。消费者问题的产生是现代消法产生的根本前提。消费者问题指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经营者侵害从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它产生的前提是交换的出现,它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消费者和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问题的广泛存在激发了世界上各个国家消费者运动的蓬勃开展,分别给学生介绍了国际上和我国消费者运动的开展情况。消费者运动的蓬勃开展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进程,介绍了我国消法的表现形式、性质等问题。 3、最后对本次课内容进行小结,鼓励学生们平时注意搜集消法领域的案例。

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1、消费者和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弱势地位有哪些具体的体现呢?大家能够举出具体的例子进行说明?

    2、大家用自己的语言组织一下,你们觉得为什么要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样的一部法律呢?为什么单单对消费者进行单独的立法,而没有对经营者进行单独的立法?

   教学小结、复习思考及作业题布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内容大家在学习的过程中会有一种感觉,感觉像是在学习民法的内容,但是消法从性质上讲确实属于经济法下面的子部门法,而不是民法下的子部门法,消法的经济法属性要从它的立法宗旨和立法原则来进行把握。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部法律?就是考虑到消费者和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国家要对它的这种弱势地位进行纠正,体现了经济法的国家干预这种属性,所以应把它归入到经济法当中。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思考:

1知假买假是否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

(2)医患纠纷是否适用消法?医疗美容呢?

3携带假名牌赴欧受罚与消费者的义务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本次课程的内容主要是介绍性质的,需要学生去记忆或者背诵的东西较多,学对消费者问题、消费者保护运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性质这些基本的问题做简单的了解即可。        

通过课堂提问、讨论和学生回答问题情况,即时发现学生未弄懂的知识点,立刻答疑解惑。

批改作业总结学生完成情况,对重点难点及时安排讲解或答疑。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十  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

课次

20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掌握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和社会的义务,消费者权利的法律救济。分析经营者义务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运用知识对执法和司法实践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1.经营者的义务 2.侵犯消费者权利的法律责任
难点:1、惩罚性赔偿的具体运用 2.涉及展览会和柜台租赁的责任承担3.网络平台的责任问题  4. 网络直播带货的义务与责任

教学内容

一、经营者的义务

1、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诚信经营义务;
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
3、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
4、信息披露的义务;
5、出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
6、商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义务;
7、遵守格式条款使用规则的义务;
8、不得侵害消费者人格权益的义务;
9、不得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

二、网络购物

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三、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责任

1、有关三包规定

2、有关格式合同规定

3、举证责任倒置

4、虚假广告承担连带责任

5、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四、消费者争议的解决

(一)途径: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法律责任主体的确定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课程思政

结合课程内容宣扬党中央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  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使居民有稳定收入能消费、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采用启发式教学,以提问引导学生思考,再由教师作由深入浅出的分析总结。案例教学,通过各种实例的讨论,调动学生的兴趣,从中总结出应掌握的知识点,并通过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学生理解的更深。多媒体教学,制作PPT课件,利用学校提供的现代化电子设备进行多媒体教学,以便于学生更加容易的理解掌握知识。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思考:

1目前很火的网络直播带货存在什么问题?应当如何规制?

(2)惩罚性赔偿可否适当扩大范围?

(3)预付费营销行为中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4)如何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提升消费信心促进市场消费?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本次课程的内容主要是介绍性质的,需要学生去记忆或者背诵的东西较多,学对消费者问题、消费者保护运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性质这些基本的问题做简单的了解即可。        

通过课堂提问、讨论和学生回答问题情况,即时发现学生未弄懂的知识点,立刻答疑解惑。

批改作业总结学生完成情况,对重点难点及时安排讲解或答疑。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市场规制专题讨论

课次

21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培养学生市场规制法律知识的理解和综合运用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熟练掌握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和法律主要内容、培养学生团队协作意识

难点: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

教学内容

1我国近几年反垄断立法和司法实践重大成果。

22022年反垄断法修订的背景和亮点。

3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之我见。

4如何有效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5热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提示。

6直播带货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7网络信息时代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之完善。

课程思政

结合课程内容宣传社会主义经济法治,以及团队协作、尊重他人的品德。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预先布置讨论题,分小组就三个题目进行思考,由学生事先进行分工、组织材料、写出提纲、制作PPT、进行汇报,全班可自由讨论,然后进行点评。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总体效果较好、学生表现积极踊跃。

根据学生讨论发言情况,及时鼓励、点评,并推荐课外阅读书籍和文章,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十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课次

22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主要掌握产品质量法概述;掌握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掌握产品质量责任制度,分析我国产品质量体系建设现状,提出完善建议。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产品质量体系、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

难点: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的地位、对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作用。

教学内容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产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概述

(一)产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

   产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是指产品质量立法确立的对产品质量的形成、维持和提高进行监督管理的主体、方式、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二)产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的地位

二、产品质量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一)政府对产品质量的宏观管理

  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对政府宏观管理产品质量的职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二)产品质量行政监督

  1.产品质量行政监督:

  (1)产品质量行政监督部门。  (2)质量监督部门的职权。

  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主要由下列内容构成:

  (1)产品质量抽查制度。(2)质量状况信息发布制度(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及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三)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

(四)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机构

  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2.产品质量认证机构。

3.对产品质量检验

三、产品责任制度

(一)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

(二)产品责任

1.归责原则

(注意2021年民法典与产品质量法的衔接)

2.赔偿原则

3.行政责任

 

课程思政

结合课程内容宣扬党中央和习近平同志关于产品质量方面的重要论述:

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过去主要是数量扩张和价格竞争,现在正逐步转向质量型、差异化为主的竞争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采用启发式教学,以提问引导学生思考,再由教师作由深入浅出的分析总结。案例教学,通过各种实例的讨论,调动学生的兴趣,从中总结出应掌握的知识点,并通过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学生理解的更深。多媒体教学,制作PPT课件,利用学校提供的现代化电子设备进行多媒体教学,以便于学生更加容易的理解掌握知识。

本次课内容的体系性非常强,就是向学生介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各项义务规定,其中对于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标识符合相应规定介绍得尤为详细,因为有关这项义务的法条规定有很多小陷阱,所以一定要对法条进行准确的理解。每项义务介绍完毕之后基本上配以一定的案例和习题,让学生加深对此项义务的印象。价格法和广告法的内容也是十分贴近学生实际生活的,而且价格法的部分内容和前面已经学过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具有关联性,所以本章内容也非常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从而师生进行互动。本章重点介绍的是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政府价格调控的主要手段以及广告监管部分内容。除了介绍课本知识之外,也将课本之外的话题引入课堂让学生进行讨论。

   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1.列举一些生活中常见的标注在产品上的警示标志

2.生产者对于产品的相关日期的标注方法

3. 如何看待目前我国已经实施的价格听证制度?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思考:

春运火车票涨价与价格决策听证

思考:(1)如何看待春节铁路客票涨价问题?(2)铁路作为自然垄断行业,票价涨价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调整在操作上应有哪些不同?(3)如何完善我国的价格决策听证制度?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本次课内容对于学生来讲难度并不大,因为很多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常识,这里只不过是进行了一下归纳和总结,但是仅凭生活经验的认识还是远远不够的,法律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所以学生必须要熟知法条里的相关规定,特别是一些小陷阱。

通过课堂提问、讨论和学生回答问题情况,即时发现学生未弄懂的知识点,立刻答疑解惑。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十六章  广告法律制度

课次

23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主要了解广告要求与广告监管制度,分析广告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其成因,并提出完善建议方案。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广告准则,特殊行业广告准则,与广告秩序的关系。

难点:广告监管,广告秩序与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关系

教学内容

 

广告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告的真实、合法、规范是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和确保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仅仅通过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难以实现。因此,我国通过制定法律,确立了广告监管法律制度。

一、广告法律制度概述

(一)广告法律制度的定义

(二)广告法律制度的功能

(三)广告原则

(四)广告要求

二、广告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一)基本准则

警用文字

(二)特殊行业广告准则

1、医疗药品类

2、保健食品

3、婴儿制品

4、农药饲料

5、烟酒

6、培训和招商

7、房地产

  1. 明星代言
  2. 互联网

三、广告法律责任

(一)虚假广告

(二)行政责任

课程思政

结合课程内容宣扬党中央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广告监管和市场建设方面的思想和论述:

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必须坚持真实、合法、诚信、规范的基本要求。持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着力规范和净化广告市场秩序,指导和推动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采用启发式教学,以提问引导学生思考,再由教师作由深入浅出的分析总结。案例教学,通过各种实例的讨论,调动学生的兴趣,从中总结出应掌握的知识点,并通过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学生理解的更深。多媒体教学,制作PPT课件,利用学校提供的现代化电子设备进行多媒体教学,以便于学生更加容易的理解掌握知识。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思考:

(1)评析加多宝的广告策略?

(2)互联网广告的监管应当如何构建?

(3)找出双十一购物节各平台广告的五个不规范之点?

4你认为目前我国广告市场和监管还存在哪些问题?应当瑞和完善?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本次课内容对于学生来讲难度并不大,因为很多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常识,这里只不过是进行了一下归纳和总结,但是仅凭生活经验的认识还是远远不够的,法律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所以学生必须要熟知法条里的相关规定,特别是一些小陷阱。

通过课堂提问、讨论和学生回答问题情况,即时发现学生未弄懂的知识点,立刻答疑解惑。

批改作业总结学生完成情况,对重点难点及时安排讲解或答疑。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第十七章  特别市场规制制度

课次

24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做到了解货币市场、房地产市场、能源市场的相关规制制度,重点分析房地产市场规制要求和具体制度产生的社会原因、效果和改进办法。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特别市场规制制度的价值,特别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与一般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的关系,认定特别市场的依据,货币、证券、保险、房地产、能源等特别市场的主要特点以及主要的规制制度。主要了解我国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

难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取得方式房地产转让、抵押和租赁的相关制度规定房地产抵押的相关制度规定特别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的含义和定位。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特别市场规制基本原理

一、特别市场概述

二、特别市场规制制度的定位

(一)特别市场规制制度的价值

理论意义

实践价值

(二)特别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与一般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的关系

二、特别市场规制制度的主要类型

第二节 货币市场规制制度

一、货币市场及其法律规制

(一)货币与货币市场

(二)货币市场的法律规制

二、货币市场规制的主要制度

  房地产市场规制制度

房地产市场,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的,带有房地产特征的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包括房地产开发市场和房地产经营市场。

一、房地产交易制度

二、商品房预售

三、房地产抵押

房屋租赁  

  能源市场规制制度

一、能源市场与及其法律规制

二、能源市场规制的主要制度

课程思政

结合课程内容宣传党中央政策和习近平同志重要论述:

坚持房住不炒,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防范行业风险,推动房地产业与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采用启发式教学,以提问引导学生思考,再由教师作由深入浅出的分析总结。案例教学,通过各种实例的讨论,调动学生的兴趣,从中总结出应掌握的知识点,并通过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学生理解的更深。多媒体教学,制作PPT课件,利用学校提供的现代化电子设备进行多媒体教学,以便于学生更加容易的理解掌握知识。

    1、首先复习上次课已经讲过的各项内容,主要通过提问的方式进行,本章重点是房地产市场法律规制要求学生结合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现状回答问题进行或详细或简要的点评。

2、房地产问题可以说是当下再热门不过的问题,本章采用的是课本知识和课外知识相结合的讲解方式。首先选取了课本上一些比较重要而且实用的知识进行讲解,例如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取得方式、不同用途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房地产转让的基本条件、房地产抵押的范围、房产租赁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等问题,主要是给学生们介绍房地产法领域的一些热点问题,比如说恒大、碧桂园圈地、小产权房、商品房预售等问题,这些问题学生们平时多多少少听说过相关概念,但是你让他阐述前因后果,可能又回答不上来,所以借此机会对这些热点问题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提问、课堂讨论等师生互动的设计:

1、未按期动工开发、交付的法律后果

2、对抗房地产管理规制、扰乱交易秩序的法律后果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1.由于本教材有二维码思考题,要求学生课后扫码自测。

2.思考:

(1)为什么国家和地方因城施策,2023年陆续出台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整?

(2)长沙房地产市场是怎样做到精准调控的?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房地产法的内容本身比较难,因为土地、房产这都是一些比较专业的领域,而学生目前的活动空间主要集中在学校,没有任何实务方面的经验,所以相关内容他们理解起来难度确实有一些大,对于这些枯燥而又理论性强的知识点尽量的结合案例和习题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学生能给予相应的回应,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备注

 

 

 

 

 

分课时教案

知识单元名称

讨论与竞赛

课次

25

授课类型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学时

2

课程目标与要求

考察、培养学生经济法律制度、法律规定的掌握和综合运用能力。

本单元重点

与难点内容

重点:熟练掌握经济法律条文内容、培养学生团队协作意识

难点: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

教学内容

1法律知识答题

2案例分析讨论

课程思政

结合课程内容宣传团队协作、尊重他人的品德。

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及手段、课堂互动题设置、教学改革措施等

预先通过小组选拔选拔每个队成员,分必答题、抢答题、案例分析与应用题几个环节进行。

作业与

思考题设置

中国庭审直播网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经济法律纠纷案件庭审,写出感想体会。

学习效果、学生反馈、反思改进措施等

根据学生讨论发言情况,及时鼓励、点评,并推荐课外阅读书籍和文章,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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